做酒店請創造被利用的價值

高雄酒店經紀利菁下這篇文章標題時斟酌許久,最後以「利用」兩個字來簡單說明做酒店這行時,各職務間相輔相成的利害關係。

事情其實很簡單,同事跟經紀小姐起了爭執,小姐情緒一時激動,說了這句話:「你們經紀人還不都是靠我們小姐來賺錢,不要再對我囉哩囉嗦了啦!」

同事聽了小姐這句話而心中感到非常不平,不斷跟利菁抱怨這件事。

相信很多酒店經紀人都有跟利菁這位同事有過相同的經驗!

幾年前利菁在台北某酒店擔任行政職務時,一位業績NO.1的訪檯幹部在喝醉後發酒瘋,也對店裡的行政幹部說過同樣的一句話:「你們行政還不是靠我們訪檯幹部的業績養的!」

當時一位行政對他這句話似乎有當頭棒喝茅塞頓開的感覺,私下很無奈的跟利菁說:「對阿,我們行政都是靠訪檯幹部的業績來養的,看來我還是換換跑道,改行做業績幹部好了!」

由這兩件事件,我們似乎可以如此推論:假如訪檯幹部跟酒店小姐一起怠工,那酒店的行政、少爺、泊車以及酒店經紀人可能都要沒飯吃!酒店老闆也要關門大吉!

所以我們得到的結論是:酒店這個行業裡的店長、經紀人、員工甚至老闆都是可有可無的!?都是可以替換的!?

換句話說開一家酒店只要有場地、有訪檯幹部、有酒店小姐,然後就萬事大吉財源廣進!?

上面寫的似乎有點過於偏激,但有這種老大心態的人在酒店裡確實不少,不管他的職務是訪檯幹部、是酒店小姐、是經紀人還是行政、店長甚至酒店老闆!

就像一家公司的研發部門與業務部門,彼此認為對方的貢獻比不上自己的部門:

「如果沒有我研發部門開發優秀商品,你業務部門憑什麼有業績?」

「沒有我業務部門東奔西走幫公司跑業務,你研發的東西賣給誰阿?」

「公司不能沒有我研發部門(業務部門)的商品(業績),不然公司一定倒!」

「沒有你這個研發部門(業務部門),我這老闆馬照跑、舞照跳!」

酒店經紀利菁寫了這麼多,其實這些矛盾、衝突都可以用這兩個字解決-利用!

做酒店請創造被利用的價值

什麼叫做「利用」?

很多人覺得「利用」這兩個字好像很不好、很自私、很現實,但是「利用」的意思是什麼?

利用=利益考量下使用,也就是說你要給人「利」用才有價值;給人的是「害」用,那又有誰笨到去「害」用你?

所以酒店經紀利菁要告訴大家,這社會上很現實、很殘酷但又很實用的一句話:「每個人都要創造被利用的價值,這樣才能彼此互相利用,而互相藉此獲得所需的利益!」

酒店老闆被利用的價值是:一棵擋風遮雨的大樹,給人有安全感的最高指揮官;

酒店行政被利用的價值是:掌握局勢,策劃謀略,整合提升各單位的戰力;

酒店經紀被利用的價值是:提供透明、安全、順暢以及合適的人力管道;

酒店小姐被利用的價值是:戰力的來源。

酒店業幹被利用的價值是:用己方各單位的努力來創造最大的業績。

酒店老闆、酒店行政、酒店經紀、酒店小姐、酒店業幹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定位,每個職務都不可缺少,但絕對可以被取代!

「增加自己不可被取代的理由,來創造互相利用的價值」是做酒店這行各職務的生存法則!

當有沒戰力、沒業績、沒渠道、沒能力、不夠力等其中一種狀況發生,彼此就無法環環相扣而獲得利益!這就是-利用!

人不要妄自菲薄,以為自己什麼都不行;當然也不要妄自尊大,狂妄地不把別人放在眼裡。

常懷感恩的心!每個人都是在別人的辛勞中獲得滿足,得到利益。這個「別人」是你的同事、家人、老闆,是路邊攤的小販或是蘋果公司,當然你也是「別人」裡的一員!

高雄酒店經紀利菁自認文筆不是十分流利,只想在網站裡寫一些在酒店工作中所發生的點點滴滴,利菁的Partner-經紀人高登退伍後就在酒店業打滾,高登會陸續在官網-高雄酒店.tw發表一些酒店工作經歷,請大家期待高登念瘋話的文章發表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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